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佛山市交通工地大气污染防控第三方监控(2023年—2024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G2023Q-76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交通工地大气污染防控第三方监控(2023年—2024年)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元) |
01 | 佛山市交通工地大气污染防控第三方监控(2023年—2024年)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700,000.00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②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5.已磋商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7日到2023年10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凭获取文件资料,前往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7室)获取。
②线上获取:
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35213304@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向供应商发送收款二维码及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登记完成后即可获得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邮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支付宝或微信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3)联系电话:0757-85560248-811,张小姐
3、获取文件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2)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报价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八、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7室。
九、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7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0日。
十二、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www.gudepm.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为准。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西路14号
联系方式:0757-831065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0757-85560248-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0757-85560248-813
发布人: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7日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内部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