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越秀山电视塔维护保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越秀山电视塔维护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898,828.56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898,828.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名称)):越秀山电视塔维护保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898,828.56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越秀山电视塔维护保养项目 | 一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98,828.56 | 3,898,828.56 |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加固项目的所有内容,并提交竣工图纸及验收文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
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6.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7.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8.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信用记录
9.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时间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9.2 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3 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 9月 28日至2021年 10 月 9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5. 获取招标文件:
1)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85262454转844,刘小姐)
6.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5262454转8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
联系方式:020-62331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方式:020-85262454转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刘小姐
电话:020-85262454转844
发布人: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