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三防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三防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三防物资。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250元。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四)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人需求
详见附件。
四、递交意见要求
(一)递交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8日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三)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以下地址以传真或邮件或邮寄形式向本单位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本单位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五)有关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留意本单位网站公告。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邮编:510620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020)85262454 传真:(020)85262454-823
邮箱:guangzhougude@163.com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文件)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