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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三、PPP项目编号:441700-201806-4417010305-0004

四、PPP项目名称: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阳江市高新区平冈镇、阳西县溪头镇。

2、项目概况:本项目推荐方案(B+K线)起点位于平冈镇海陵大堤接 S277,沿平冈海堤西行,下穿阳阳高速公路,至阳江港工业园后向北与园区二纵路共线,跨阳阳铁路、X593 及九姜河至骑鳌岛,设阳江港特大桥跨越丰头河,沿山岭南侧展线,经那朗村、永安村北侧,终点在溪头镇接 S278,路线全长 24.976 公里。

路线主要经过高新区平冈镇、阳西县溪头镇。

主要控制点:平岗海堤、S277(规划 G234)、X593、罗阳高速、阳阳铁路、阳江港工业园区、九姜河、丰头河、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S278 等。

3、运作方式:本项目PPP运作方式拟定为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合作模式。具体为:

1)由阳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担任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确定项目建设的内容与规模,并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按99:1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施工前期准备,在所有前期工作经相关部门审批、经项目实施机构确认后开展后续工作。

3)在工程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的融资、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之后,在规定的运营年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

4)政府按比例入股项目公司,并在约定的运营年限内支付服务费以达到向社会融资建设管理本项目的目的;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政府支付的服务费获取合理回报,并在合作期内偿还所有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约定的运营年限结束后,项目公司以符合相关管理的考核标准把交通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4、 PPP项目范围内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4100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670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035.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45304.4万元),预备费用25945.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321.0万元。纳入本PPP项目范围的总投资为341008.0万元(除建设期利息外的静态投资部分暂按经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执行)。

5、合作期限:15年,即2018年到203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注:建设期为经政府方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的三年整。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应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建设,建设期结束后次日即进入运营期。)

6、项目资本金比例: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

7、资本金出资比例:社会资本占99%,政府资本占1%。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并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申请人于2018年1月1日及之后成立的,提供当前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勘察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投融资能力良好,银行授信额度不得少于50亿元人民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5、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6、申请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须包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7、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8、关于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0%(不含0%)。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注: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资格预审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由主办方提供);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并打印盖章,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室)报名登记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10:00止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止。

十一、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已报名的投标人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23号

人:陈工

联系电话:0662-3417703

   真:0662-3416216

邮编:5295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楼F室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5262454-814

   真:020-85262454-823

邮编:510640

 

采购监督机构:阳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科

 话:0662-3410877

 址:阳江市石湾北路225号二楼

 

发布人: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