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2017年三防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TC-G17H-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17年三防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04.8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包组一 | 无人机装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人民币105万元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完毕 |
包组二 | 水域救援装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人民币99.85万元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完毕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兼投两个包组,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不能同时兼中两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整体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适用于包组一、二):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3-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六、供应商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7-28至2017-08-16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8-17下午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
十、开标时间:2017-8-17下午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7-28至2017-08-03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层 |
| 联系人:赵方圆 | 联系电话:020-84985443 | 传真: | 邮编:5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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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59号7F之一房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262454-814 | 传真:020-85262454 | 邮编:5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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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572454-82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
发布人: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7-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