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工程造价审核及复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TC-G17F-08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ZTC-G17F-084。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工程造价审核及复核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00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 服务期限:3年。
6. 采购预算:人民币147万元。
7.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选派3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工作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穗府办〔2015〕9号)、以及采购人《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社会中介结构编制的概算、预算、招标清单、招标限价等进行跟踪、审核及复核,参与造价方面及招投标方面的日常管理及其他专业性工作。 |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49万元/年,三年共计147万元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8.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1~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且须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8、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7年8月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14:30分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12.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14:30分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14.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depm.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 | 采购人联系人:曾工 |
电话:020-85262454-814 | | 电话:020-39078303 |
传真:020-85262454-823 | | 传真:020-84969123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体育馆A区101门 |
邮编:501620 | | 邮编:511455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黄埔大道西支行 |
账号:3602061009200061972 |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