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工业园区(肇庆新区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政府授权实施机构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局的委托,对广东肇庆工业园区(肇庆新区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广东肇庆工业园区(肇庆新区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五、项目编号:GD-G17P-067
六、采购需求
6.1 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
6.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广东肇庆工业园区(肇庆新区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包括市政道路约18公里(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工程约222000平方米,景观排洪渠长约3200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507万元,纳入PPP项目融资范围的工程总投资约427,84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建安费、勘察设计费下浮计算)。
6.3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东肇庆工业园区(肇庆新区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并采用BOT+EPC方式(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移交)运作,即:
社会资本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后,与政府指定的政府资本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包括设计、采购与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合作期期限结束后,将项目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在运营期内,由政府实施机构基于绩效考核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并纳入肇庆市本级财政预算,分18年逐年支付。
6.4 PPP项目范围内总投资:依据项目估算总投资,考虑建安费及勘察设计费下浮等因素后,纳入本PPP项目范围的总投资约427,840万元(建安费下浮5%及勘察设计费下浮30%,含土地取得和征拆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最终以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原则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6.5 合作期限:2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6.6 项目资本金比例: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
6.7 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资本占10%,社会资本占90%。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7.1独立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 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融资能力良好,其中企业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以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5)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累计参与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业绩(含在建项目)。
(6) 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承接过(或以联合体成员方参与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含在建项目)施工任务业绩。
(7)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甲级资质。
(8)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9)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7.2以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联合体主办方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或以上 (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联合体各方均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 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融资能力良好,其中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 (以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5)联合体任何一方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累计参与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业绩(含在建项目)。
(6)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需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承接过(或以联合体成员方参与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含在建项目)施工任务业绩。
(7)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甲级资质。
(8)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方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9)联合体各方均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10)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并以承接主要施工任务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明确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投资中所占股份比例(合计股比为90%,任意一方的参股比例不得为0%)以及工作分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7.3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1)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均)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4)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查询内容须包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注: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资格预审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八、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8.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8.3 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九、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1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联合体申请的主办方提供);
(2)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资格要求的的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勘察、设计)副本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9.2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室)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0.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10:00至10:30止。
10.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6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11.1 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止。
11.2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上述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局
地 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北八区金花路1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8828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楼F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5262454-814 传 真:020--85262454-823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