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TC-G16G-24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设计内容:利用已建成的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燃料电池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2500m2)进行改造并建设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生产线。
设计范围:
1.建筑:生产区域的平面隔间设计、建筑消防设计;
2.电气:车间变配电所设计、建筑照明设计、配电设计(只到设备控制柜,设备与控制柜之间配线不在设计范围内)、电气消防设计;燃料电池发电并网(厂房自用)设计;
3.暖通:车间通风、洁净空调设计;
4.给排水:去离子水、室内给排水、消防和冷却水设计;
5.动力:压缩空气、氢气、氮气等动力管路设计;
6.弱电:车间内综合布线;
7.6台600t压机设备基础;
8.不包括10KV以上降压站、其他设备基础、景观设计、二次精装修设计等。
设计内容:建筑、结构、配电、消防、环保、给排水、通风、空调、除尘、动力、综合布线等
设计阶段:方案、施工图设计。
设计标准: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轻工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3、 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应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五、供应商资格”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30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30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十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depm.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 | 招标人联系人:/ |
电话:020-85262454转814 | | 电话:/ |
传真:020-85262454转823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 联系地址: / |
邮编:501620 | | 邮编:/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黄埔大道西支行 |
账号:360206100920006197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