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8月13日发布的天河区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整治防盗网)项目(项目编号:GD-G15F-082)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内容:
1、因我司近期进行搬迁,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澄清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
联系地址: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526245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5267144转623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angzhougude@163.com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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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回执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天河区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整治防盗网)项目澄清公告》内容,我司已收悉,并无任何异议,特此确认。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现同意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澄清内容发布本澄清公告。
采购人签字:
(单位盖章、用户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