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
目录
第一章 预算计划文本
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政府采购计划表
(一)集中采购计划表(通用类)
(二)集中采购计划表(部门集中类)
(三)分散采购计划表
(四)协议采购计划表
第二章 采购执行文本
一、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三、采购预审公告
(一)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二)邀请招标预审结果公告
四、采购公告
(一)公开招标公告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询价公告
五、澄清/更正公告
六、采购文件
(一)货物/服务类
1.标书格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询价
(5)单一来源
2.合同书格式
3. 投标/响应文件
(二)工程类
1.标书格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询价
(5)单一来源
2.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
(2)谈判/询价响应文件
七、答疑会纪要
八、采购文件澄清/更正通知书
九、采购文件确认函
十、评审报告
(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评标报告
(二)竞争性谈判、询价报告
十一、评审专家承诺书
十二、中标(成交)确认函
十三、中标(成交)公告
十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回执
十五、政府采购合同书回执
十六、项目验收报告单
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
一、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函及回执
三、投诉书
四、投诉受理通知书
五、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受理)通知书
六、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
七、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
八、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九、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废标决定书
十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告知书
十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三、政府采购文书送达回证
十四、政府采购调查取证笔录
政府采购计划表编制说明
一、表格构成
(一)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
(二)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
(三)分散采购计划表
(四)协议采购计划表
二、表格填报及概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表填报范围为主管部门及下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单位不纳入填报范围。
(二)政府采购计划表由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汇总、并细化至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包含在政府采购总计划之内。
(三)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表时,应同时附上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
(四)单位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时,应根据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采购项目按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分类,分别填报集中采购计划表、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分散采购计划表和协议采购计划表。
(五)“品目代码”:集中采购计划表按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代码填写;分散采购计划按A.货物类、B.工程类、C.服务类三大类填写。
(六)“预算资金”是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含政府性基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年度预算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七)“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非税收入等纳入财政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八)“视同财政性资金”是指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使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
(九)“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
(十)“需求时间”填写交货时间或工程开工时间。
(十一)“单位代码”按照省级单位部门预算的单位代码填列。
(十二)“政府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采购人(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编号:
采购人申请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预算 | |
原采购方式 | | 原组织形式 | |
申请变更理由(相应条款打√) | 变更后申请的采购方式(对应方式打√) |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获得 | □邀请招标 |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与项目总价比例过高 |
□3.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 □竞争性谈判 |
□4.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难以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
□5.采用公开招标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
□6.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
□7.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单一来源 |
□8.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
□9.与原项目配套,需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不足原合同的10% |
□10.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 | □询价 |
□11.废标后重新采购(申请的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 |
□12.重新采购未能成立(申请的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 |
□13.其他(申请的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 |
变更后申请的组织形式 (对申请的组织形式打√) | □政府集中采购 |
□部门集中采购 |
□分散采购 |
政府采购 监管机关 批准意见 | 采购方式 | |
组织形式 | |
核准日期 | 年 月 日 |
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人)(项目名称)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将获得优先邀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2. ;
3. 。
……
五、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1. ;
2. ;
3. 。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
2. ;
3. 。
七、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接受地点:(详细地址: ) 。
九、预审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预审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邀请招标预审结果公告
(采购人)(项目名称)邀请招标预审结果公告
1. 年 月 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媒体)上发布了(项目名称)的资格预审公告,截至公告期结束,共有 家供应商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 年 月 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政府采购专家,按照资格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3. 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 家供应商中,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有 家,分别是: 、 、 ;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有 家,分别是: 、 、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主要原因分别是: 。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项目名称)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2. ;
3. ;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
3. ;
4. ;
……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
九、开标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2. ;
3. ;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 。
九、谈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谈判地点:(详细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询价公告
(采购人)(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2. ;
3. ;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 。
六、符合资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 。
九、询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澄清/更正公告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的澄清/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下同)公告,因 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采购公告中的第 条第 款“ ”澄清/更正为: 。
2.原采购公告中的第 条第 款“ ”澄清/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服务类)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七、开标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八、开标评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基本要求:
3.服务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2.经验要求:
3.项目预算:
4.报价要求:
5.完工期:
6.质保期(服务期):
7.验收要求:
8.售后服务:
9.付款方式: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
2.2 “监管部门”是指: 。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
2) ;
……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
15.2 ;
……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和时间: 。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年 月 日 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六、质疑
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法,即 。
对自主创新产品,应根据不同类别自主创新产品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市场成熟度和销售特点等因素,其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和自主创新因素分值等应在评标方法中分别设置。
33.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4.评标标准
1、政策文件依据:《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方法》(财库【2007】3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2.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且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总分”和“价格总分”分别给予加分。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幅度均须分别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报价的比重,加分标准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 加分幅度 |
1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 8% |
2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7% |
3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6.5% |
4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 6% |
5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 5.5% |
6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 5% |
7 |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 4% |
说 明 | (1)上述各子项加分不叠加,只接受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 (2)加分审核依据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
、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邀请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回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回执
招标邀请书
(经过资格预审确定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简述:
五、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
被邀请供应商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直接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邀请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__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开标、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九、开标地点:
十、评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招标邀请书回执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标邀请书》已获取。本公司将于 年 月 日回复是否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基本要求:
3.服务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2.经验要求:
3.项目预算:
4.报价要求:
5.完工期:
6.质保期(服务期):
7.验收要求:
8.售后服务:
9.付款方式: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
2.2 “监管部门”是指: 。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及回执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
2) ;
……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
15.2 ;
……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和时间: 。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年 月 日 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资格预审:
21.1投标人须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提交的任何形式文件均为无效文件,均不予受理。
21.2 招标采购单位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2. 开标
22.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2.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4.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4.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4.1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5.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 授标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7.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七、质疑
29.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 合同的履行
31.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九、适用法律
32. (采购人)、(政府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3.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法,即 。
对自主创新产品,应根据不同类别自主创新产品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市场成熟度和销售特点等因素,其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和自主创新因素分值等应在评标方法中分别设置。
34.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5. 评标标准
1.政策文件依据:《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方法》(财库【2007】3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2.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且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总分”和“价格总分”分别给予加分。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幅度均须分别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报价的比重,加分标准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 加分幅度 |
1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 8% |
2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7% |
3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6.5% |
4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 6% |
5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 5.5% |
6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 5% |
7 |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 4% |
说 明 | (1)上述各子项加分不叠加,只接受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 (2)加分审核依据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 。
七、谈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八、谈判地点:(详细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基本要求:
3.服务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2.经验要求:
3.项目预算:
4.报价要求:
5.完工期:
6.质保期(服务期):
7.验收要求:
8.售后服务:
9.付款方式: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2.3“监管部门”是指: 。
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谈判费用
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 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谈判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和时间: 。
10.3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响应供应商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
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5)日期。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2.2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的步骤
13.谈判文件的澄清
13.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14. 谈判:(程序须重点审核)
14.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提供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中品目产品的供应商,应作为优先邀请谈判对象。
14.2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4.3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4.4 谈判文件的修正: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4.5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4.6 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谈判小组可以从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择补充;补充后仍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可供补充的合格供应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7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4.8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4.9 依照《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若干意见》最低价评标法的规定,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后确定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须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
最低评标价格法给予价格扣除的幅度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 价格扣除幅度 |
1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 10% |
2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9% |
3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8% |
4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 7% |
5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 6.5% |
6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 6% |
7 |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 5% |
说 明 | (1)上述各子项价格扣除幅度不叠加,只取价格扣除幅度较大的一项。 (2)价格扣除依据是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
14.10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5.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九、质疑
17.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十、签订合同
18.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19.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响应文件格式
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 。
六、询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七、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基本要求:
3.服务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2.经验要求:
3.项目预算:
4.报价要求:
5.完工期:
6.质保期(服务期):
7.验收要求:
8.售后服务:
9.付款方式: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2.3 “监管部门”是指: 。
2.4 “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报价人”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 “询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报价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构成
5.1报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报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报价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报价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报价文件格式
6) 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6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报价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报价要求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保证金
10.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和时间: 。
10.3凡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询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询价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询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报价人应将《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2询价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报价货物、服务名称;
4)报价人名全称;
5)日期。
12. 询价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询价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报价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2迟交的询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询价文件。
七、报价的步骤
13. 报价文件的澄清
13.1任何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报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报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14. 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5. 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6. 依照《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若干意见》最低价评标法的规定,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后确定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须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
最低评标价格法给予价格扣除的幅度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 价格扣除幅度 |
1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 10% |
2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9% |
3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8% |
4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 7% |
5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 6.5% |
6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 6% |
7 |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 5% |
说 明 | (1)上述各子项价格扣除幅度不叠加,只取价格扣除幅度较大的一项。 (2)价格扣除依据是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
17.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过程和重要报价内容进行记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18.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九、质疑
20.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十、签订合同
2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22.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市(县、区)政府采购
报价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报价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略)
第一章 报价函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报价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报价一览表;
4. 分项报价表;
5. 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6.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7.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人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询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报价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报价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第三章 报价一览表(货物)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分项 | 金额(元) |
设备费用 (设备名称) | |
| |
运输费 | |
其他费用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注:1.询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报价一览表(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报价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项目费用 | | |
各种税费 | | |
其他费用 |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注:1.报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明细报价表(货物)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一、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二、施工安装工程与服务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施工工程与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三、其他费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报价总价内) |
分 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 /寿命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 |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致相符。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明细报价表(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一、服务量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所需工时(人日) | 单价(元/人日) | 合计(元) | 说 明 |
1 | | | | | | |
2。。。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二、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
3 | | | | | | | |
4。。。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5 | | | | | | | |
6。。。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三、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 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四、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报价总价内) |
分 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 /寿命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 |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致相符。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注:附以下材料:
1.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
2.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报价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货物 □ 服务□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 询价规格/要求 | 报价实际参数 (报价供应商应按报价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询价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注:
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应报价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询价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报价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询价规格/要求 | 报价实际参数 (报价供应商应按报价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询价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注:
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应询价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报价要求。
2.报价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货物□ 服务□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报价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报价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报价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
4 | 在近 年内具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不少于 项,其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次报价总额的 %,并可提供对应项目的客户验收评价 | | |
5 | 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人止不少于 天,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 | |
6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
7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 | |
8 | 交货完工期/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 | |
9 |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在 设有已注册(或合作代理)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 | |
10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
11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
12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13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报价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货物服务类)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被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____种情形: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将获得优先邀请。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名称:
五、采购预算:
六、商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七、商定地点:(详细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基本要求:
3.服务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2.经验要求:
3.项目预算:
4.报价要求:
5.完工期:
6.质保期(服务期):
7.验收要求:
8.售后服务:
9.付款方式: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2.3 “监管部门”是指: 。
2.4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谈判费用
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响应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谈判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和时间: 。
10.3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响应供应商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单一来源项目编号;
2)单一来源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
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5)日期。
12.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2迟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七、谈判的步骤
13.谈判文件的澄清
13.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
14. 谈判:
14.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4.2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4.3 谈判文件的修正: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4.4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4.5 在谈判(商定)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4.6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及合理低价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记名表决形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及合理低价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记名表决形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九、质疑
16.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十、签订合同
17.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18.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货物/服务类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书格式(货物类)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货物类)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投标\响应文件(货物服务类)
货物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报价一览表
……
政府采购
投标/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响应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有效要求:年审有效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年审受理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其他要求 | 按投标/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人的合格性 |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招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
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响应函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谈判有效期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中标人/成交人投标/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谈判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谈判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谈判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标号)的投标/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谈判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谈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谈判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谈判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谈判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谈判响应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两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2.3投标/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谈判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注: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谈判响应时,应当按招标/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投标/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2.招标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归还的投标/谈判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投标/谈判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谈判响应,提供招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
2、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适用于非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生产的投标/谈判标的)
(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 的招标/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响应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谈判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 | |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 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
华南地区或 广东省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 |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 Name: Tel: Fax: |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 (1) |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 (2) |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设在广东省内的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 Name: Tel: Fax: |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 | |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五、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
3 | 月 日— 月 日 |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
六、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
4 | 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来源证明 或 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均为原件) | | |
5 | 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均可提供近期由市级以上法定技术/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
6 | 在近 年内具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不少于 项,其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次投标/报价总额的 %,并可提供对应项目的客户验收评价 | | |
7 | 投标/谈判有效期:投标/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成交人止不少于 天,中标/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 | |
8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
9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产品制造商权威网站目前的报价水平和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 | |
10 | 主要关键设备均为近 个月内原厂生产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 | | |
11 | 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 | |
12 | 质保期:验收交付之日起 年。质保期满后,对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可提供终身维护保养。 | | |
13 |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在 设有已注册(或合作代理)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 | |
14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
15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
16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17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4.1货物说明一览表
注:附以下材料:
1.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
2.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谈判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投标/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谈判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谈判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投标/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谈判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1.设备配置简介
2.设备技术特点说明及详细方案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投标/谈判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自主创新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类别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使用价值量占总金额比重 (累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 | | |
| | | |
| | | |
节能产品 | | | | |
| | | |
| | | |
自主创新产品 | | | | |
| | | |
| | | |
说明 | |
注:1.“自主创新技术、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5.1开标/报价一览表
分项 | 金额(元) |
设备费用 (设备名称) | |
| |
运输费 | |
其他费用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注: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此表是投标/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投标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 一、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二、施工安装工程与服务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施工工程与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三、其他费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16 | | | | | | | |
17 | | | | | | | |
18 。。。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投标/报价总价内) |
分 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 /寿命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 |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响应文件(服务类)
服务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报价一览表
……
市(县、区)政府采购
投标/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保证金 |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有效要求:年审有效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年审受理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其他要求 |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人的合格性 |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投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 |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1.2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表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响应函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投标/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投标/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投标/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谈判有效期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中标人投标/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投标/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投标/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谈判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投标/谈判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谈判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谈判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标号)的投标/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谈判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谈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谈判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谈判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谈判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谈判响应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两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2.3投标/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谈判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注: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谈判响应时,应当按招标/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投标/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2.招标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归还的投标/谈判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投标/谈判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谈判响应,提供投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
2.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概况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 | | |
注:1)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 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情况 |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产品: 网址: | Name: Tel: Fax: |
设在广东省内的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 Name: Tel: Fax: |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四、报价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件或仲裁的资料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可选)
(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管理制度等,提供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 开始执行时间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 | | | |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
4 | 在近 年内具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不少于 项,其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次投标/报价总额的 %,并可提供对应项目的客户验收评价 | | |
5 | 投标/谈判有效期:投标/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成交人止不少于 天,中标/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 | |
6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
7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 | |
8 |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 | |
9 |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在 设有已注册(或合作代理)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 | |
10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
11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
12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13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
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服务需求(“*”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谈判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服务实际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投标/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谈判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服务实际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投标/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持何种资格证书 | 发证时间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总负责人 | | | | | |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响应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同时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任职资格证书或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说明】就本项目所派团队各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进行安排。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出厂日期 | 设备原值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
3 | 月 日— 月 日 |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报价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甲方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4)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5)培训计划
6)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报价一览表
报价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项目费用 | | |
各种税费 | | |
其他费用 |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注: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此表是投标/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投标明细报价表(参考)
一、服务量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所需工时(人日) | 单价(元/人日) | 合计(元) | 说 明 |
1 | | | | | | |
2。。。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二、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
3 | | | | | | | |
4。。。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三、其他费用 |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5 | | | | | | | |
6。。。 | | |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投标/报价总价内) |
分 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 /寿命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 |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2.如果不提供投标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文件(工程类)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预算:
五、投标上限: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
2.
3.
……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要求1- 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十、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三、开标地点:
十四、评标方法: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编: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可选)
2.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4.项目特殊要求
……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工期:
2. 质量要求:
3.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 总包及分包规定:
5. 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6. 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7. 付款方式:
8.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说明:
9. 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监管部门”是指: 。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招标文件
8.适用范围
8.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内容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投标费用
11.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投标文件编制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编制投标文件。
14.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报价
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5.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备选方案
16.1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 联合体投标
1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
19.3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
1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0. 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22.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
(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22.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2.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2.1条和第22.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 投标截止期
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5.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6.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6.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7.2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5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报价上限的;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 授标
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30.2定标程序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评标注意事项
31.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31.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2. 合同的订立
32.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 合同的履行
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3.2条的规定备案。
33.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公告
3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八、质疑
35.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九、适用法律
35.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 ……… | ……… | 备注 |
投标人1 | | | | | |
投标人2 | | | | | |
投标人3 | | | | | |
……… | | | | | |
评委签名: 监督员签名: 日期: 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
2.符合性检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工期 | 质量要求 | ……… | ……… | 备注 |
投标人1 | | | | | |
投标人2 | | | | | |
投标人3 | | | | | |
……… | | | | | |
评委签名: 监督员签名: 日期: 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
(二)比较与评价(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3.价格评价;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标标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技术 | 施工组织设计 | | |
... | | |
商务 | 业绩 | | |
获奖情况 | | |
纳税 | | |
... | | |
价格 | 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价格权值= %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工程类投标文件格式
邀请招标文件(工程类)
邀请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回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招标邀请函
(获邀的合格申请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预算:
五、投标上限:
六、被邀请供应商供应商可于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邮寄另加 元/次,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十、开标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一、开标地点:
十二、评标方法: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编: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
2.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4.项目的特殊要求
……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
2.质量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总包及分包规定
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7.付款方式:
8.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说明:
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10.其它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监管部门”是指: 。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招标文件
8.适用范围
8.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内容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投标费用
11.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投标文件编制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编制投标文件。
14.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报价
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5.2《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备选方案
16.1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 联合体投标
1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
19.3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
1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0. 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暗标除外)
2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2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2.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内。
(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
(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22.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2.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2.1条和第22.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 投标截止期
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5.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6.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6.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7.2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5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报价上限的;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 授标
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30.2定标程序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评标注意事项
31.1除评委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31.2除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2. 合同的订立
32.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 合同的履行
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3.2条的规定备案。
33.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公告
3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八、质疑
35.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九、适用法律
35.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 、 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 ……… | ……… | 备注 |
投标人1 | | | | | |
投标人2 | | | | | |
投标人3 | | | | | |
……… | | | | | |
评委签名: 监督员签名: 日期: 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
2.符合性检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工期 | 质量要求 | ……… | ……… | 备注 |
投标人1 | | | | | |
投标人2 | | | | | |
投标人3 | | | | | |
……… | | | | | |
评委签名: 监督员签名: 日期: 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
(二)比较与评价(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标标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技术 | 施工组织设计 | | |
... | | |
商务 | 业绩 | | |
获奖情况 | | |
纳税 | | |
... | | |
价格 | 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价格权值= %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工程类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类)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预算:
五、报价上限: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
2.
3.
……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要求1- 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受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二、谈判时点: 年 月 日 时
十三、谈判地点: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编: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谈判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
2.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4.项目特殊要求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
2.质量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总包及分包规定
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7.付款方式:
8.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谈判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谈判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说明:
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监管部门”是指: 。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5.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供应商。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谈判文件
8.适用范围
8.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谈判文件的构成
9.1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谈判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 在采购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谈判响应。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谈判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10.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点3日前,并将变更时点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谈判费用
11.1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本次谈判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12.谈判响应的语言及计量
1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谈判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
14.1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须知13.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14.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如果因为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15. 报价
15.1如谈判文件无特殊规定,谈判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5.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谈判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16. 联合体谈判
1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谈判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17.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1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谈判供应商应该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18. 谈判保证金
18.1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谈判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谈判供应商应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截止时点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8.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
18.3谈判保证金金额: 。
18.4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谈判响应。
18.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7不管谈判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谈判供应商退回。
1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谈判有效期
19.1谈判响应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0. 谈判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 谈判供应商应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20.3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私章才有效。
20.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1.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1.1条和第21.2条要求进行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4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3.1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前接收谈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谈判响应,但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至谈判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4.3 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谈判与评审
25. 谈判小组
25.1 谈判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5.3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谈判响应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6.谈判
26.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6.2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6.3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26.4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根据用户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26.5 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谈判小组可以从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择补充;补充后仍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可供补充的合格供应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26.6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26.7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工程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6.8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27.报价的评审
27.1谈判小组将详细分析、核对每一份报价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误差,并加以修正。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a.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
27.2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7.3超过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28.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可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成交、成交供应商自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0.1条的规定备案。
30.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公告
31.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成交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八、质疑
32. 如果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九、适用法律
33. 招标采购单位及谈判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工程类响应文件格式
询价文件(工程类)
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各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预算:
五、报价上限: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
2.
3.
……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邮寄另加 元/次,售后不退。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要求1- 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
十、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询价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二、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三、评审地点: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编: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报价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
2.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4.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
2.质量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总包及分包规定
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7.付款方式:
8.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询价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询价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询价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询价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说明:
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监管部门”是指: 。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5.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供应商。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询价文件
8.适用范围
8.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报价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询价文件的构成
9.1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报价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报价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6) 在采购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询价响应。
10. 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询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询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报价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供应商有约束力。
10.2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询价响应费用
11.1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本次询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12.报价的语言及计量
12.1报价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除非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报价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报价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14.1报价供应商应按本须知13.编制询价响应文件。
14.2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如果因为报价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15. 报价
15.1如询价文件无特殊规定,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5.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报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6. 联合体报价
1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报价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询价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
17. 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1报价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报价供应商应该在评审现场向询价小组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18. 报价保证金
18.1报价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报价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报价供应商应在缴纳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询价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8.2报价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
18.3报价保证金金额: 。
18.4凡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8.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7不管报价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报价供应商退回。
1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询价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报价有效期
19.1询价响应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予以拒绝。
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询价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0. 询价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 报价供应商应编制询价响应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询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询价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
20.3 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私章才有效。
20.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询价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报价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1.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1.1条和第21.2条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4询价响应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报价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询价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询价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报价供应商受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报价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报价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报价供应商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24.3 报价供应商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评审
25. 询价小组
25.1 评审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5.3询价小组依法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6.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26.1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
26.2 在询价过程中对询价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询价小组可以从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择补充;补充后仍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可供补充的合格供应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 在询价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26.4 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工程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7.报价的评审
27.1询价小组将详细分析、核对每一份报价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误差,并加以修正。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a)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
27.2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7.3超过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28.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可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2成交供应商确认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成交、成交供应商自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询价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2.2条的规定备案。
31.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 公告
32.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成交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九、质疑
33.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十、适用法律
34. 招标采购单位及报价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工程类响应文件格式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工程类)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被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预算:
五、报价上限: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
2.
3.
……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贵单位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要求1- 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 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二、谈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十三、谈判地点: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邮编: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3. ;
4. ;
5. 。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可选)
2.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4.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
2.质量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总包及分包规定:
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7.付款方式:
8.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说明:
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10.其它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监管部门”是指: 。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
5.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供应商。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8.适用范围
8.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
9.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谈判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 在采购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谈判响应。
10.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供应商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1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3在谈判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谈判费用
11.1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本次谈判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12.谈判响应的语言及计量
1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除非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谈判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
14.1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须知13.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14.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如果因为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15. 报价
15.1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特殊规定,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5.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谈判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16. 联合体谈判
1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谈判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17.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1谈判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谈判供应商应该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18. 谈判保证金
18.1谈判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谈判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谈判供应商应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8.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
18.3谈判保证金金额: 。
18.4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为无效谈判响应。
18.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7不管谈判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谈判供应商退回。
1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9. 谈判有效期
19.1谈判响应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0. 谈判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 谈判供应商应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20.3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0.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1.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1.1条和第21.2条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4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1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谈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谈判响应,但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谈判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3.3 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谈判与评审
24. 谈判小组
24.1 谈判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2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4.3谈判小组依法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谈判响应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5.谈判
25.1响应文件初审: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25.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25.3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最后报价
26.1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后递交给谈判小组。一般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上一次报价,最终报价内容应即场公布。
26.2 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本单一来源采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的,谈判活动终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或澄清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审小组即可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或澄清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审小组即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并形成评审报告。
2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成交、成交供应商自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七、 公告
30.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
八、质疑
31.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九、适用法律
32. 招标采购单位及谈判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工程类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工程类)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其他要求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同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机构代码: 机构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谈判,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谈判响应文件成交注的谈判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谈判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标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2.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注: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归还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投标,本单位愿意提交投标文件,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投标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4.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处理。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8.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9.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 | |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三、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 | |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5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6 | 月 日— 月 日 | | |
7 | 月 日— 月 日 | | |
8 | 月 日— 月 日 | 保修期 | |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工程的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
4 | 关于工期的要求 | | |
5 | 关于质量的要求 | | |
6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 | |
7 | 关于总包及分包的规定 | | |
8 | 关于保修期的要求 | | |
9 | 关于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的要求 | | |
10 | 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 | |
11 | 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 | | |
12 | 关于承包方式的要求 | | |
13 | 关于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的规定 | | |
14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4.1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组织管理;
2、 施工关键线路网络;
3、 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4、 主要施工工艺;
5、 进度违约赔偿方案;
6、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7、 施工质量控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5.1投标一览表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报价: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3.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更改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否则在确认中标后招标人有权中标人按清单数量施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工程类)
政府采购
谈判/询价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检查 | 谈判/询价响应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保证金(谈判/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其他要求 |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报价要求 | 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谈判/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谈判响应文件 第()页 |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谈判/报价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谈判/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谈判/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谈判响应!在对应的□打“√”。
二、资格性文件
2.1谈判/询价响应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谈判/询价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谈判/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谈判/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谈判/报价有效期为递交谈判/询价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供应商谈判/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谈判/询价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谈判/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谈判/报价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谈判/询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谈判/报价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谈判/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同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机构代码: 机构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谈判,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谈判响应文件成交注的谈判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谈判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表:联合体共同投标/报价协议书(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报价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标号)的谈判/询价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工程的谈判/报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报价。(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谈判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谈判,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谈判/报价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报价。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的谈判/报价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谈判/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谈判/报价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响应的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2.3谈判/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谈判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谈判/询价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谈判/报价保证金。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
谈判/报价供应商开户银行:
谈判/报价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注:1.谈判/报价供应商谈判/报价时,应当按谈判/询价文件要求交纳谈判/报价保证金。谈判/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银行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2.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谈判/报价供应商归还的谈判/报价保证金收据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保证金。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谈判/询价,本单位愿意提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谈判/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谈判/报价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谈判/询价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的谈判/报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谈判/报价供应商自愿在谈判/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谈判/询价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采购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谈判/报价响应文件的承诺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谈判/报价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谈判/报价响应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谈判/报价响应文件处理并被没收谈判/报价保证金,若成交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成交资格并被没收谈判/报价保证金。
4.保证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谈判/询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理。
6.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
7.保证成交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采购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保证成交之后按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成交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0.保证按谈判/询价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本谈判/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报价有效期限内,将受谈判/询价文件的约束并履行谈判/报价响应文件的承诺。
谈判/报价供应商(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谈判/报价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谈判/报价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 | |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谈判/报价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谈判/报价供应商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谈判/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三、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 | |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谈判/报价供应商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点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9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10 | 月 日— 月 日 | | |
11 | 月 日— 月 日 | | |
12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谈判/报价供应商工程的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谈判/报价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
4 | 关于工期的要求 | | |
5 | 关于质量的要求 | | |
6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 | |
7 | 关于总包及分包的规定 | | |
8 | 关于质保期的要求 | | |
9 | 关于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的要求 | | |
10 | 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 | |
11 | 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 | | |
12 | 关于承包方式的要求 | | |
13 | 关于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的规定 | | |
14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谈判/报价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4.1施工组织设计
谈判/报价供应商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组织管理;
(2) 施工关键线路网络;
(3) 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4) 主要施工工艺;
(5) 进度违约赔偿方案;
(6)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7) 施工质量控制。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5.1报价一览表
注:
1.谈判/报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分项报价表
谈判/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报价: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询价文件。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谈判/报价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3.谈判/报价供应商谈判时不得更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否则在确认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成交供应商按清单数量施工。
谈判/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答疑会纪要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答疑会纪要
组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记录人:
采购人:
供应商: 、 、 、 ……
与会人员:
共 页 第 页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人:
答疑会时间: 答疑会地点:
答疑会主持人:
参加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名单: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召开答疑会,现纪要如下:
答疑会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并作出了清晰说明。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以下具体问题:
1. ;
2. ;
3. 。
……
与(潜在)供应商进行了交流与沟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针对具体问题逐条进行了解答,各(潜在)供应商已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与真实含义并达成了以下一致意见:
1. ;
2. ;
3. 。
……
本纪要印发给各(潜在)供应商,并作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
年 月 日
澄清/更正通知书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贵单位在我处购买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因 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 条第 款内容“ ” 澄清/更正为: 。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 条第 款内容“ ” 澄清/更正为: 。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采 购 文 件 澄清/更正 通 知 书 回 执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送达的《关于 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采购文件确认函
政府采购文件确认函
(××)函〔年号〕 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贵公司接受本单位委托、依照本单位《用户需求书》编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收悉,经研究,本单位对该采购文件无异议,现予以确认。请按政府采购程序尽快实施采购活动。
此函。
采购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评标报告
(适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在(评标地点)就(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采购预算:
5.采购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6.采购项目公告刊登时间: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四、有效投标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无效的理由:
六、评标方法和标准:
七、评标情况及说明:
八、评标结果:
(一)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人。
(二)最低评标价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人。
九、本项目监督员、公证员:
特此报告。
评标委员会签名:
年 月 日
竞争性谈判、询价报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询价)报告
(适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组建的谈判(询价)小组,于 年 月 日在(谈判、询价地点)就(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进行了竞争性谈判(询价),现将谈判(询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采购预算:
5.采购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6.采购项目公告刊登时间:
二、购买谈判(询价)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三、参与谈判(询价)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四、有效谈判(询价)的供应商___家,分别是:
五、无效谈判(询价)名单及无效的理由:
六、谈判(询价)方法和标准:
七、谈判(询价)情况及说明:
八、谈判(询价)结果: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本项目监督员、公证员:
特此报告。
谈判(询价)小组成员: (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作为评审委员,在参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评审工作中,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严格履行评委职责,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同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私自透露评审情况;负责参与对供应商的咨询或答疑和项目的复核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中标(成交)确认函
政府采购结果确认函
(××)函〔年号〕 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委托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推荐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现依法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依本确认函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载明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本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合同金额:
此函。
采购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评审地点: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姓名)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日期: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 | 比例(%) | 比例(%) | 100%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3.中标(成交)金额: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采用最低价法评审的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评审地点: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姓名)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日期: |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金额 | 推荐排名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3.中标(成交)金额:
采购人确定非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采用性价比法评审的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评审地点: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姓名)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性价比法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日期: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报价金额 | 性价比(技术商务综合得分/报价金额) | 推荐排名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性价比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性价比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性价比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3.中标(成交)金额:
采购人确定非性价比商数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回执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项目内容为: ,中标(成交)金额为 元。
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依照《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并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待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效后,按合同约定履行。
特此通知。
(备注: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采购单位
年 月 日
中标(成交)通知书回执
你单位送达到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已收悉。
中标(成交)供应商:(盖 章)
经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回执
政府采购合同书回执
你单位送达到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已收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 章)
经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报告单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的约定,我单位对合同项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 序号 | 技术规格、标准及要求(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年限) | 合同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验 收 具 体 内 容 | 品牌产地是否正确:□ 规格型号是否正确:□配置是否正确:□ 数量是否正确:□ 安装调试是否正常:□ 是否有保修卡:□ 包装是否完好:□ 其他内容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 (超出上述选项的,应当另附验收内容。) |
是否有专业机构检测验收报告(选择有的,必须填写): □有 □ 没有 | 与代理机构联合验收意见(选择有的,必须填写): □有 □ 没有 |
采购验收结论及付款建议: 验收小组成员分别(签字): 采购人(公章) 验收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质疑函
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质疑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1. ;
2. ;
……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年 月 日
质疑答复函及回执
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
贵公司关于 (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质疑函,我们已于 年 月 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现答复如下:
一、 ;
二、 ;
三、......。
若贵公司不满意本答复,可在接此答复函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此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
质 疑 答 复 函 送 达 回 执
(采购代理机构)
你单位《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质疑答复函》,我公司已收悉。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诉书
投 诉 书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业: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我公司参加了 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 (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其于___年___月__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的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份,共 页。
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诉受理通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
()财采投〔 年号 〕 号
(投诉供应商):
贵公司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诉及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材料,已于 年 月 日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贵公司的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本机关已正式受理。并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
()财采投〔 年号 〕 号
(被投诉人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对(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提起的投诉,经本机关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本机关决定受理。
现将投诉书副本送达你们,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否则,视作放弃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
关于暂停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财采函〔 〕 号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因受到有关当事人的投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研究决定:暂停“ 项目”的采购活动,本机关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
关于恢复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财采函〔年号 〕 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的规定,本机关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已处理完毕,自即日起恢复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财采投〔 年号 〕 号
(投诉人):
贵公司关于“ (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诉及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材料,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的规定,经审查,贵公司的投诉属于下列第___种情形,不符合政府采购投诉有关规定。
一、贵公司不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
三、超过法定的投诉有效期限;
四、不属于本机关管辖;
五、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六、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研究认定,本机关认定贵公司所提起的投诉无效,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财采决〔年号〕 号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业: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本机关对(投诉供应商)于 年 月 日提起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已依法调查终结。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1.评价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及投诉请求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准确、事实依据是否充分;
2.评价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条(款、项)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1. 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 ;
2. 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如贵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六十天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财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上级财政机关)、(同级政府办)、(纪检监察机关)、(同级法制工作机构)、(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废标决定书
政府采购废标决定书
()财采决〔年号〕 号
(参与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社会举报的)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在(评审地点)组织的(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如下情形:
1.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
2.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了采购任务(具体的变故原因)。
鉴于以上原因,(依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条、款项)),本机关决定,该项目予以废标。(若属于第一种情形的,还应当告知中标(成交)供应商行使救济的权利)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告知书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告知书
()财采告〔年号〕 号
当事人:法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机关对当事人(法人、自然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拟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违法事实
陈述构成违法事实的行为(时间、地点、事件、情节、人物)。
(一)适用货物和服务类
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款、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条(款、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
(二)适用工程类
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条(款、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处罚依据
根据违法事实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从重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条款,根据错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作出处罚。
三、权利告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或申辩的权利。如对本机关拟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适用的处罚种类: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非法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对本机关拟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要求听证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适用的处罚种类:罚款(对个人罚款1000元,法人罚款50,000元,);责令代理机构停业整顿;取消代理机构资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财罚〔年号〕 号
当事人:法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机关对当事人(法人、自然人)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陈述构成违法事实的行为(时间、地点、事件、情节、人物)。
(一)适用货物和服务类
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款、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条(款、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
(二)适用工程类
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条(款、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
二、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根据违法事实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从重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条款,根据错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作出处罚。
[备注]对处以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期限为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载明罚款收缴机关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财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不停止执行。(对处以罚款处罚的,还应当载明:逾期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文书送达回证
政府采购文书送达回证
(年号)第 号
文书名称 | |
文书文号 | |
受 送 达 人 | |
送 达 地 点 | |
受送达人盖章及经收人签名 | |
送 达 日 期 | 年 月 日 时 分 |
代收人代收理由及签名或盖章 | 代收人签名或盖章: |
备 注 | |
送达人签名 | |
说明:若无法当场宣告交付当事人的,或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邮寄、公告、留置方式送达,但通过留置方式送达的,处罚机关必须有两人或以上人员在场。
调查取证笔录
调查取证笔录
年 月 日
当事人姓名 | | 别名(曾用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籍贯: 出生地: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地址: |
学历: 职务 : 职称: |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
主要履历(学习及工作经历,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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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 记录: 被调查人签名:
说明:1.本表应详细填写;
2.本表应交被调查人过目,被调查人应在每页签名并按指印确认;
3.表中内容如有修改,被调查人应在修改处加按指印;
4.在记录结尾的下部空白处,被调查人应依例签署“以上记录与本人陈述一致,本人愿对以上陈述的内容及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字样;5.使用本表取证时,应有两名或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调查员同时进行。
调查取证笔录(证言)
年 月 日 第 页
询问: 记录: 被调查人签名:
注:本页为第2~第N页